为更好的加强国际间可持续科技创新与交流合作,促进社会、经济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,响应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需求,积极参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各项议程,委员会根据企业特点有选择性的招收企业会员单位,初选会员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、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,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;
2、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,没有受到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;
3、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、服务场地、设施设备和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;
4、工程类非外资(含港澳台)独资或入股,其他类非外资独资或控股;
5、遵循科促会章程,积极响应工作委员会及科促会活动,且每年至少策划一次活动提前3个月报工作委员会并科促会批准;
6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